宜蘭縣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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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交易實價登錄…不等於實價課稅
 2011/12/15

央行:交易實價登錄 不等於實價課稅
財部:就算公告現值逐步趨近市價 受影響者也有限

【聯合報/記者賴昭穎、羅兩莎/台北報導】

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「居住正義」五法,其中影響最廣的是規定,未來房地產交易將以實價登錄,房價交易資訊將更透明。記者黃義書/攝影
不動產交易「實價登錄」過關,不少建商和民眾擔心,實價登錄的下一步就是實價課稅,未來不動產相關稅負會加重;但財政部官員表示,民眾「多慮了」,就算公告現值等課稅基礎未來逐步趨近市價,受影響的人也很有限,並以投機客衝擊最大,自住族影響會降到最低。

中央銀行昨天也發布新聞稿,表態支持實價登錄政策,因為可有效落實房價資訊透明。值得注意的是,央行還強調:「交易實價登錄,不等於實價課稅」。

馬英九總統也表示,「實價登錄」讓土地交易透明化,對整個土地法來說是很大一步,可以回應民眾非常殷切的要求。他說,登錄目前不做課稅之用,會等配套完成修法後,才作為課稅依據。

財政部官員表示,實價登錄制度完備後,地方政府在調整房屋評定現值、公告土地現值等課稅基礎時,可有明確的參考依據,未來課稅基礎將逐步趨近實價,漸漸達到實價課稅的效果。

但官員強調,不動產「實價課稅」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。首先是實價登錄制度的完整性,因為要建立實價交易的資料庫,必須蒐集夠多的不動產交易資料,資料的可參考性才高;交易較清淡的地區,資料庫建立會比較困難。

資料庫建立後,縣市政府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可用來作為調整當地公告地價、公告土地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的依據;公告地價是地價稅的課稅基礎,土增稅則根據公告現值,房屋稅的基礎是評定現值,如果地方政府不根據實價登錄資料庫去調整,恐達不到實價課稅的效果。

至於官員說,不動產的稅負分為「持有稅」與「交易稅」兩大類,房屋稅與地價稅屬持有稅,土增稅、契稅與所得稅則是交易稅。

官員強調,未來不動產課稅基礎接近市價後,為避免民眾名下自用住宅的房屋、地價稅暴增,政府會以研擬調降稅率、稅基打折等配套方案,避免持有稅驟升。

不動產交易稅方面,官員強調,民眾只要有換屋需求,出售原有的自用住宅,在兩年內購買價值較高的新屋,可依規定扣抵或退還賣屋時繳納的土增稅、所得稅,也可降低實價課稅對自住換屋族的衝擊。

央行指出,包括歐洲、美國多已普遍採行不動產實價登錄,亞洲國家如日本、韓國、中國大陸及香港也已經實施這項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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